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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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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人数的相关规定 外资贸易公司设立程序

添加时间:2019年11月25日 来源: 广州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xmgsfls.cn/

 宋,厦门公司法务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人数的相关规定

  在现在社会的公司大多是由几个或者是数个股东与创始人一起出资来完成公司的成立,在法律上关于公司的股东人数也是有着相应的标准的。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人数的相关规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人数的相关规定


  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的经营实体。


  二、股东资格


  1、对投资主体的限制


  《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公司的投资主体是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强调股东的唯一性。自然人股东应当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至于法人股东,《公司法》并没有特别限制,可以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被排除在外。《公司法》之所以把非法人企业排除在外,主要是出于维护交易安全、保护第三人利益的考虑。非法人企业一般没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法律通过追究其投资者的无限来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如果允许非法人企业投资设立;一人公司;,一旦出现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以及其他需要否认法人人格的情形,;一人公司;交易相对人的利益将得不到切实保护。


  2、对一个投资主体同时设立数个一人有限公司作出限制


  在我国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和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公司法》明确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实属必要。如果允许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若干家一人有限公司,易导致公司资产薄弱、清偿债务能力减弱等弊端。世界各国普遍限制自然人同时成为数个;一人公司;的唯一股东。


  3、最低要求编辑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其对外的能力取决于公司财产的多少,但注册资本仍应视为是对交易相对人的最低担保,尤其是一人有限公司,极易出现资本不足或资本混同问题,为了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规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非常必要的.


  4、公示要求编辑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债权人利益,大多数国家公司法都规定了;一人公司;在设立时应公开登记,记载于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簿上,以备公司债权人或其他相关人查阅。同时还规定,公司设立之后而成为一人公司者,也应当就该事实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簿中或公司自己保管的可公示于社会公众的登记簿上。


  我国《公司法》采用了前一种公示方法,规定一人有限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从保护交易相对人利益出发,规定一人有限公司在名称中标明;一人有限公司;字样更为合理。相对人在交易之前对对方一人公司的性质一目了然,至于相对人是否与之进行交易,其信用和风险由当事人判断。这样可免去相对人要求一人公司提供营业执照或到公司登记机关查阅的程序,节约了相对人的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在未增加;一人公司;负担的基础上能更好地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


  三、一人有限公司特征


  股东为一人


  一人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只有一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这是一人公司与一般情形下的有限公司的不同之处,通常情形下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公司的此一特征也体现其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后者的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而不包括法人。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


  一人公司的本质特征同于有限公司,即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股东不承担连带。此系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本质区别。


  组织机构的简化


  一人公司由于只有一个出资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公司法关于由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在一人公司系由股东独自一人行使。至于一人公司是否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则由公司章程规定,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法律未规定其必须设立。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人数的相关规定的全部内容。关于不同公司的股东人数进行规定也是为了更好的进行管理。对于其相关的公司资本。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外资贸易公司设立程序

  根据我国颁布的《外商投资商业领取管理办法》和《对外贸易法》,外商可以在全中国的任何地方设立具有进出口权的贸易公司。外资进出口.


  公司可以经营其选择经营的产品,从事进出口及国内贸易业务。


  1.主要依据:《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


  2.企业类型:独资、合作、合资


  3.投资方:外国个人或者企业


  4.经营范围:


  1) 某某商品批发;


  2) 佣金代理;


  3) 上述商品进出口;


  4) 其他相关配套服务。


  5.杰达公司代办程序:


  1) 初步咨询接洽,确定投资主体资格


  2) 签定咨询代理协议,提供投资方案


  3) 提供资料清单和材料样本,以便客户准确无误准备


  4) 代拟可研、章程、申请书等各种文本,提交客户确认签字


  5) 申请外商投资批准证书


  6) 办理外资企业营业执照


  7) 刻章


  8)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9) 办理外汇登记证


  10)办理进出口备案登记证


  11)办理税务登记证


  12)办理海关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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