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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个体户需要三证合一吗 法定代表人有哪些风险

添加时间:2020年8月15日 来源: 广州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xmgsfls.cn/

 林智敏,广州公司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现在个体户需要三证合一吗

  为了简化企业的注册程序,让经营者能够在最短的时间里将公司开起来,很多地方都实现了;三证合一;,在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的时候能够更加简单。因此,想必大家想了解,关于现在个体户需要三证合一吗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现在个体户需要三证合一吗


  三证合一实施范围: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我市登记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上述市场主体的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企业在中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


  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本次改革,仍按照原规定分别办理相关证照,待国家作出相关部署后再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二、;三证合一;其他知识


  企业领证:申办换照均不收费


  对 10月1日起申请设立的企业,工商部门将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0月1日之前已设立的企业,若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时,将由工 商部门收缴其原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企业遗失;三证;的,应当登报声明作废,并提交刊登遗失公告报样原件。企业申办登记或换照, 均不收取费用。


  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证照换发的过渡期,逐步换发原有企业的相关证照。过渡期内,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企业申请或换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清单及表格,可登陆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众信息网查阅、下载,也可到就近的区县行政服务大厅工商登记窗口,领取登记指南和相关表格文书。


  在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企业无需再到质监部门办理任何手续,但应在领取执照后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处理办法报送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向税务机关报告企业全部存款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同于纳税人识别号


  ;三证合一;将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等合并为统一代码,采取程序自动、实时生成的方式,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一并赋码。10月1日后新设立 的企业纳税人,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可用于办理涉税业务。10月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暂使用原纳税人识别号。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共18位: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9表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第2位为机构类别代码,1表示企业,2表示个体工商户,3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第 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由系统自动生成;第9-17位为主体识别码;第18位为校验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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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有哪些风险

  法定代表人有哪些风险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可能涉及的风险包括可能承担民事、赔偿损失和行政等等。


  一、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5、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二、法定代表人的常见法律见险


  1、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民事


  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应由公司对外承担


  《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


  通常理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属履行职务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民事,均由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个人并不会因其职务行为而需对外承担民事。


  并且,如果法定代表人从事越权行为,而该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即第三人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与之交易的对方是代表法人行为,法人也应就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向第三人承担。


  因法定代表人故意或过失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因此,如果公司的损失是由于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造成的,即使法定代表人是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在公司对外承担相关后,公司也有权就其损失要求法定代表人予以赔偿。


  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承担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一条[1]、第一百四十九条[2]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对公司承担损害赔偿。


  如法定代表人存在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当然应向公司承担赔偿。


  此外,如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法或侵权行为,损害公司利益,除实施上述行为的相关人员需承担外,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参与了相关交易的决策或签署了相关文件,则很可能被认定与相关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亦须对公司承担赔偿,除非法定代表人在相关董事会决议表决时已明确提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对相关人员的侵权行为并不知情且无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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