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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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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名商标被抢注的原因有哪些?法律规定怎么样才算商标侵权?

添加时间:2020年9月22日 来源: 广州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xmgsfls.cn/

  林智敏,广州公司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中国知名商标被抢注的原因有哪些?

中国知名商标被抢注的原因有哪些

商标权的地域性

商标权的地域性和商标确权制度是国际范围商标抢注行为得以存在的制度基础。由于《巴黎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伯尔尼公约》等一系列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存在,世界各国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方面的差异相对较小,但并不代表没有差异。例如,在商标申请方面,有的国家要求申请人有实际使用或使用意图,有的国家则没有这样的要求;同一审查原则,各国的审查标准及执行可能各不相同。此外,除了实体法上的差异,在商标注册申请程序及后续程序,还有诉讼证据的要求等方面,世界各国也有不同规定。按照《巴黎公约》的规定,工业产权方面的国民待遇仅适用于实体权利,不涉及司法程序、行政程序、管辖、送达地址和代理人的选定等。

商标权的地域性意味着中国企业的商标在国内获得注册,仅受中国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并未受到法律保护。中国企业的商标要获得其他国家的法律保护,必须在目标国获得注册,这就是商标国际注册。中国企业商标在海外被抢注,就是因为抢注者利用了商标权的地域性特点。

品牌价值巨大

商标特别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不仅是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更是一种资本和财富,可以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商标本身蕴藏的无形价值,是恶意抢注日渐增多的主要原因。

由于被抢注的商标大多具有一定知名度,因此往往会给被抢注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抢注者通常会向被抢注商标的企业索要巨额商标转让费或按销量索要进入本地市场的许可费,或者倒卖商标以获取巨额利益。例如俄罗斯一家公司抢注了SHINCO商标,随即向新科公司索要40万美元转让费,就是这类抢注的典型。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日趋激烈,商标抢注也成为一些国外企业企图阻止中国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有力武器。它们通过抢注竞争对手的商标筑起市场壁垒,力图通过看似合法的手段延缓或阻止来自中国的竞争对手进入本地市场,以保护自己的市场,获取垄断利润。曾经在业内引起强烈反响并得到中国政府关注的西门子合资公司在德国抢注HiSense商标事件就是一个典型。

缺乏足够重视

中国企业商标在国外频遭抢注,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企业对商标国际注册缺乏足够重视。如图所示,1990年中国申请人提交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仅有40件,2016年达3014件,纵向看增长非常惊人,但如果放到国内商标申请注册量剧增这个大背景下,就会发现巨大差距,可以看出中国企业对商标国际注册与保护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不仅与国内商标注册申请量有明显差距,也与我国每年的外贸出口量极不相称。在实践中,有的企业由于缺乏对品牌国际化的了解、资金实力有限、对国际市场规则不熟悉等原因,忽视商标国际注册工作,意识不到品牌保护的重要性,等到要拓展某国市场时,才想到去该国申请注册商标,但此时往往发现其商标早已被他人抢注。商标国际注册的严重滞后,为国外企业和个人抢注我国企业的商标制造了可乘之机,也给中国企业参与全球竞争埋下巨大隐患。

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注册已成为我们创始人来说最重要的保护商标的形式,但对于一些为了减少麻烦而不去注册,那么别人就有可能会先行自己注册,因为商标的注册是注册为主,先使用为辅,只要没有注册那就不受到保护,所以,自己的产品一定要懂得护保起来。

法律规定怎么样才算商标侵权?

一、法律规定怎么样才算商标侵权

1,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

2,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

3,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

4,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5,是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二、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三、商标的侵权原因

1.高额利润的诱惑。假冒国际品牌产品,通常情况下可以获取高额利润。而且因为品牌效应,销售比较容易。由于高额利润的驱使,致使侵权或假冒精品名牌产品的不法行为屡禁不止。

2.现行政策法规存在缺陷且执法力度不够。近几年来,为规范市场,虽然我国政策法规立法数量逐渐增多,但至今尚未有一部完整、系统的法律法规来确认市场执法和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地位、取权与体制。

行政执法手段缺乏,难于震慑不法分子。作为商标侵权的一个重要执法部门,当前工商行政管理体制与严格依法行政、行政法治的建设与经济的发展还有不相适应的环节。

3.许多消费者偏品牌而不重产品本身,这也是产生商标侵权的一个温床。商标一开始就是用来让顾客识别的,当这一信息被定位以后,顾客就只认牌子而不管其他了。其实,社会发生了分工,商标开始异化,“PRADA”、“LANCOME”等一些国际知名企业认为设厂不经济,便把加工的任务交给了其他生产者,公司则全力创立品牌,并且也不一定做整个市场的营销。但一些消费者只重视商标,而忽视了商标所代表的商品品质和内涵,从而导致一些打擦边球的产品得以在市场上走俏。

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是不允许他人进行侵犯的,而且只要自己商已经注册,他人在不合法的情况下使用自己的商标,这就完全是属于侵犯了自己的权利,执法人员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办理或者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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