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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内部转让股份 瑕疵股权转让的赔偿责任

添加时间:2020年9月24日 来源: 广州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xmgsfls.cn/

 林智敏,广州公司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股东内部转让股份

股东内部转让股份


新旧《公司法》均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所不同的是,《新公司法》还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例如,有些有限公司的章程规定在一定时期内股权不得进行任何转让,以维系股东间稳定的合作关系;有些公司存在三名以上股东,其章程规定:一名股东对内转让股权,其他股东按原股权比例受让,或者规定采用拍卖方式,由出价高者受让等。这些都是法律明确不加干涉的。





瑕疵股权转让的赔偿责任

瑕疵股权转让的赔偿瑕疵股权转让后,必然产生,瑕疵出资的补足问题,原股东未完全履行义务的问题。


受让人明知或应知股权瑕疵而接受转让的。


受让人要承担因注册资本不到位而产生的民事,因为受让人接受了瑕疵股权,受让人就应承担补足注册资金的义务。应为这是受让人接受股权后,承接的原股东的权利义务。


目前理论界对此看法并不一致,有的学者认为转让股东负有向公司承担补足出资的,而受让股东不负有补足出资的义务,而享有完全的股东权利,更符合法理和逻辑。但通说认为,既然受让人同意接受瑕疵股权,就应当知道要承担瑕疵而产生的义务。


出让人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到位承担补充赔偿。因为虽然出让人已不是股东,但公司设立时的法定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


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是否有追偿权,要依据双方转让合同约定。


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股权转让的撤销权,一旦股权转让合同被撤销,因出资瑕疵而产生的法律,应由出让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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