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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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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股权转让是怎样 自然人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涉税问题

添加时间:2020年10月20日 来源: 广州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xmgsfls.cn/

 林智敏,广州公司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国有独资公司股权转让是怎样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股权是可以自由转让的,但是也是有一定的实质要件和程序限制,那么国有独资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接下来,的将向您介绍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股权转让是怎样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国有独资公司股权转让是怎样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国有股权变动包括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公开征集转让、非公开协议转让、无偿划转、间接转让、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协议受让、间接受让、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和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国有股东所控股上市公司吸收合并、发行证券;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等行为。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国有资产转让,仅包括国有资产转出的情形,且不包括无偿划转。


  为准确起见,本团队讨论的国有股权转让及其特殊规则仅包括国有股权有偿转出,不包括无偿划转的情形。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行为,是指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持股主体、数量或比例等发生变化的行为,具体包括: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公开征集转让、非公开协议转让、无偿划转、间接转让、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协议受让、间接受让、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和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国有股东所控股上市公司吸收合并、发行证券;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五十一条 本法所称国有资产转让,是指依法将国家对企业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转移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按照国家规定无偿划转国有资产的除外。


  二、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的特别规定


  1、国有股与国有企业


  根据1994年11月3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体改委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向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为国家股,在股份公司股权登记上记名为该机构或部门持有的股份;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以其依法占用的法人资产向独立于自己的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为国有法人股,在股份公司股权登记上记名为该国有企业或事业及其他单位持有的股份。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统称为国有股权。根据国务院2003年5月27日公布实施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由作为其出资人的国务院、省级或设区的市级、自治州级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布。


  2、国有股转让的要求


  根据《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国资委、财政部颁布并于2004年2月1日实施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有限公司中国有股权转让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有利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可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


  ②交易股权权属清楚;


  ③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④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方式;


  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投资主体已经同意


  3.国有股转让程序


  ①内部审议。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国有独资公司的股权转让,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②出资人审批。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其中,转让企业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所出资企业决定其子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但重要子企业的重大国有股权转让事项,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签财政部门后批准。其中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需预先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③清产核资与审计。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事项经批准或者决定后,转让方应当组织目标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股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进行清产核资,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三、国有独资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相信看到这里大家已经对国有独资公司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了。国有股权包括国家绝对控股和国家相对控股。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股权转让是怎样,的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的相关律师。





自然人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涉税问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转让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


  一、原股东根据持股比例对股权转让收入、债权债务进行分配: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权收入-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支出-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原股东承担的债务不包括应付未付股东的利润。


  二、转让股权取得违约金如何交纳个人所得税。《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规定,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取得所得的转让方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如果股权没有转让成功,取得的违约金收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收回转让的股权分两种情形交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第一条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即按两次股权转让行为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条规定,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已转让股权,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转让改组改制企业的量化资产股权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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