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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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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股权转让怎么办理 外资股份公司发起人股份锁定期

添加时间:2020年10月20日 来源: 广州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xmgsfls.cn/

  林智敏,广州公司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工商股权转让怎么办理

  股权在一个公司当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资产类型,对于掌握大量股权的人其实就是掌握了相应的公司的,所以股权的转让在公司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工商股权转让怎么办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工商股权转让怎么办理


  目标公司情况调查


  注意事项:


  1、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特别应当注意的是,目标公司因为对外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并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


  2、还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律师事、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重要资产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附件。


  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


  注意事项:


  1、《股权转让意向书》中应当约定两项特有条款:


  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应当禁止的股权转让行为


  《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投资人在受让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时,必须对拟出让股权的相关情况了解清楚。


  三、股权转让形式


  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股权转让后及时办理股权变更


  1、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


  2、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需要强调的是,变更登记的同时应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工商股权转让怎么办理的全部内容。公司股权的转让是需要优先在公司内部进行相应的消化的,所以一定要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外资股份公司发起人股份锁定期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份锁定问题


  2010年1月11日2006年1月1日修订实施的《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于1995年1月10日公布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投资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项规定,外国投资者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在限售期满后可以出售。同时,根据商务部外资司于2008年12月18日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管理指引手册》,其第五部分第六条第项;现行有关外资规定与《公司法》不一致的处理原则;规定:;《公司法》有明确规定的,适用于《公司法》;《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的,仍按照现行外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审核办理。;


  由于《公司法》第142条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份锁定期限有明确规定,因此,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份锁定期也适用《公司法》的明确规定,应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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