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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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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发行的作用 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添加时间:2020年12月19日 来源: 广州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xmgsfls.cn/

  林智敏,广州公司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股份发行的作用

  核心内容:股份发行是指公司以募集资本为目的,分配或出售自己股份的活动。因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采取的股票的形式,所以股份发行在形式上即表现为股票发行。股份发行有哪些作用呢下面由的为您介绍股票发行的作用,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对于发行者:


  1、股票是筹集资金的有效手段。股票的最原始作用就是筹集资金。通过发行股票,股份公司可广泛地吸引社会暂时闲置的资金,在短时间内把社会上分散的资金集中成为巨大的生产资本,从而组成一个股份有限公司。而通过二级市场的流通,又能将短期资金通过股票转让的形式衔接为长期资金。股票上市后,上市公司就成为投资大众的投资对象,因而容易吸收投资大众的储蓄资金,扩大了筹资的来源。


  2、通过发行股票来分散投资风险。发行股票的第二个作用就是分散投资风险。无论是那一类企业,总会有经营风险存在,特别是一些高新技术产业,由于产品的市场前景不明朗,技术工艺尚待成熟和稳定,在经营过程中,其风险就更大。对这一些前景难以预测的企业,当发起人难以或不愿承担所面临的风险时,他们总会想方设法地将风险转嫁或分摊与他人,而通过发行股票来组成股份公司就是分散投资风险的一个好方法。即使投资失败,各个股东所承受的损失也就非常有限。


  3、通过发行股票来实现创业资本的增值。在股票发行市场上,股票的发行价总是和企业的经营业绩相联系的。当一家业绩优良的企业发行股票时,其发行价都要高出其每股净资产的许多,若遇到二级市场的火爆行情,其溢价往往能达到每股净资产的2~3倍或者更多,而股票的溢价发行又使股份公司发起人的创业资本得到增值。


  4、通过股票的发行上市起到广告宣传作用。由于有众多的社会公众参与股票投资,股市就成为舆论宣传的一个热点,各种媒介每天都在反复传播股市信息,无形之中就提高了上市公司的知名度,起到了宣传广告作用。股票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股票行情及定期会计表册的公告,也起了一种广告效果,有效地扩大了上市公司的知名度,提高了上市公司的信誉。


  二、对于购买者:


  1、由于股票具有收益性,股票投资就成为大众投资的一种工具。人们总是希望钱能生钱,而除了银行存款、购买债券及亲自创办经济实体以外,通过购买股票也可取得收益,实现资本的增值。


  2、通过购买股票来实现生产要素的组合。通过购买股票,投资者可非常方便地实现参股投资或控股及购买、兼并股份公司的目的,从而实现生产要素的组合,以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





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在公司设立以后,公司的运行过程中,我们知道公司是有不同的机构的,对于不同的机构,职权都是有所不同的,同时对于不同性质公司的机构部门的职权都是不太相同的,这个是由公司的性质以及运行机制决定的,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董事会也是有一定的职权的,接下来就跟随一同来了解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一、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及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董 事会行使下列职权:①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②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③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④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⑤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⑥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 方案;⑦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⑧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⑨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 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 事项;⑩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董事会召开有什么条件


  可以按公司法的规定,召开定期董事会。或是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或监事要求,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


  董事会会议是指董事会在职责范围内研究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和紧急事项而召开的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召开,根据议题可请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列席。不包括部分董事聚会商议相关工作或董事会仅以传阅方式形成书面决议的情况。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三、董事会成员构成人数


  1、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


  2、《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3、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职权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也是这样的,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职权也是有所规定的,有关的人员也是需要履行这样的职能的。这是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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